英國的2023/24稅務年度已於4月5日結束。若您在這個年度內是英國稅務居民,或在當地有應稅收入(如租金、利息等),則有責任在限期之前進行報稅,即所謂的自我評估報稅(Self Assessment)。報稅方式可選擇書面或透過英國稅局的線上系統進行,您也可以選擇自行報稅或聘請稅務顧問協助。以下是六個常見的報稅錯誤,以幫助您避免不必要的麻煩。
一、海外家人代收的收入需報稅
許多客戶在移居英國後,仍在香港擁有資產(如物業),其產生的收入(如租金)不會滙入他們的戶口,而是作為留港親人的「家用」。從英國稅務角度來看,這些租金仍視為納稅人收入,無論收入是否實際存入個人銀行戶口。
二、報稅限期不只有1月31日
雖然電子報稅的截止日期是稅季結束後的1月31日,但若使用滙款制報稅,則需於10月31日前以書面方式提交報稅。若您是首次報稅,或在該年度開展新業務(如開網店或出租房產),則需在10月5日前通知稅局並申請稅籍號碼(Unique Taxpayers Reference)。此外,自2020年起,若您在英國出售物業並需就資產增值課稅,必須在交易完成後60天內報稅及繳稅,這是獨立於自我評估報稅的限期。
三、為香港公司遙距工作的薪金屬於海外收入
即使您的香港僱主在英國沒有任何業務或辦事處,而您僅是後勤員工,支付工資的戶口仍為香港,但只要您在英國工作,該工資收入便視為英國來源,納稅對象亦是英國。這與第五點的稅務扣減安排有所不同,請務必小心處理報稅問題。
四、收入低於個人免稅額不必報稅
報稅義務不等於納稅責任,即使您不需要繳稅,作為稅務居民,仍可能需完成報稅義務。常見情況包括:
- 自僱人士稅前盈利超過1000英鎊;
- 租金收入總額超過10000英鎊,或淨租金收入超過2500英鎊;
- 尚未課稅的小費或佣金收入超過2500英鎊;
- 利息或股息收入超過10000英鎊;
- 非居籍稅務居民的海外收入超過2000英鎊,或低於2000英鎊但有部分收入滙入英國。
五、在香港交稅的收入仍需報稅
香港採取地域來源徵稅,來源於香港的收入(如租金、佣金等)通常會在香港繳稅。根據雙邊稅收協定(Double Tax Treaty),香港稅局享有優先徵稅權。即使在香港已繳稅,成為英國稅務居民後,仍須申報全球收入。在報稅時,已在香港繳納的稅款可作為英國入息稅的稅務扣減,但由於英國稅率較高,差額部分仍需繳納。
六、報稅怕遲不怕錯
許多人以為只要在限期前遞交報稅表,即使內容有誤,也可以事後修改。事實上,稅局對於報少金額的情況,會徵收最高100%的罰款,且「不懂」並不是合理的解釋。
希望這些常見的報稅錯誤能幫助您在自我評估報稅中避免失誤,確保按時且準確地完成報稅義務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