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家分享

將英國自住房屋部分送給同住子女,可以慳遺產稅嗎?

不少移居英國的家庭都會考慮一個問題:如果成年子女與自己同住,可否把部分自住房屋送給子女,讓該部分資產日後不計入遺產稅?答案是可以,但這是英國遺產稅規劃中最容易被誤解的安排之一。

將部分物業權益送給成年子女,一般會被視為 Potentially Exempt Transfer(PET)。如果贈與人由贈與日起計生存滿7年,該贈與部分有機會跌出其遺產範圍,從而減少日後Inheritance Tax(IHT)風險。

不過,問題並不只是「捱過7年」那麼簡單。最重要的風險,是 Gift with Reservation of Benefit(GWR)的英國反避稅規則。如果父母把物業部分送給子女後,仍然繼續享用該部分利益,而沒有作出合理安排,HMRC可以認為這份贈與並不真正有效。結果是即使過了7年,被送出的物業份額仍可能被計回父母遺產。

很多人以為,只要父母與子女同住,就自然不會有GWR問題。這並不正確。HMRC會看實際安排,包括子女是否真正以該物業作主要居所、雙方是否按業權比例分擔日常開支、維修費及其他物業成本,以及父母是否仍然在實質上享受超出自己業權比例的利益。

如果子女一直與父母同住,並按合理比例分擔支出,通常未必需要向子女支付租金。但如果日後子女搬走,情況便會即時改變。若父母繼續住在整間物業,而自己已不再擁有100%業權,便可能需要就子女持有的部分支付市場租金,否則贈與有機會被視為保留利益。

這亦是此策略最常失敗的地方。人生情況會變,子女可能結婚、搬屋、移民、破產、離婚,或需要出售自己持有的物業份額。若一開始沒有預早考慮到這些情景,父母除了可能失去對自住房屋的控制,甚至在年老時面對法律、家庭及財務風險。

資本增值稅(CGT)亦要分開考慮。如果物業是父母及子女的主要居所,贈與當刻一般可能受Private Residence Relief保護,未必即時產生CGT。但如果日後子女搬出、出租其份額,或物業不再是其主要居所,將來出售時便可能出現CGT問題。

因此,這類安排不應單獨為了「慳IHT」而做。更穩妥的做法,是先評估家庭是否真的會長期共同居住、贈與比例是否合適、成本分擔是否清晰、遺囑是否需要更新,以及整體財富傳承規劃是否與物業安排配合。

一般而言,過度送出自住房屋權益並不理想。特別是把超過一半物業送出,可能令父母失去控制權,並把自己的居住保障暴露於子女婚姻、債務、破產或家庭衝突風險之中。

英國遺產稅規劃最重要的,不是紙面上看似有效,而是安排能否經得起真實生活變化。子女同住、7年規則、租金、市場價、日常開支、CGT及遺囑安排,每一項都需要配合,否則本來想減稅,反而可能製造更多問題。

如果想進一步了解英國自住房屋贈與、Gift with Reservation、7年規則及遺產稅規劃,或者想了解如何為物業、子女及家庭資產做好傳承安排,歡迎隨時聯絡我們作進一步討論及查詢。

Thank You!

您的訊息已成功寄出!
Movant的客戶服務團隊會儘快與您聯絡。